为做好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9年项目申请接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9年度集中受理期项目申报指南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19年基金委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项目申请人参加校内审查时仍需报送纸质申请书,提交申请书最终版时须提交单独的签字盖章页(原件)二份。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提前向各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4、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其中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为未满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为未满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019年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再列出参与者,评审专家关注申请人本人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
具有中级职称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结题当年(2019年12月结题)可申请2019年度的面上项目,不受在研1项限制。
面上项目:连续两年(本次指2017年和2018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当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但可申报其它任何类别项目,如联合基金、重点研究计划项目等。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具体时间见校内申报工作安排)向学校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校内申报工作安排
2018年12月11日:学校申报动员。
1月3日—1月4日:基金申报分项目类型专家辅导会。
1月5日-2月28日:各学院动员、布置基金申报工作,组织撰写申请书初稿;并邀请专家,组织评审(各学院在放寒假前把组织评审时间报科技处)。
3月1日—3月5日:各学院对申请书进行形式与保密审查,所有申请者须在此期间完成申请书修改。将定稿后的申请书(电子版在线提交)一式1份及申报清单(含电子文档)汇总后报科技处,参加学校集中形式审查。
3月6日—3月10日:科技处组织各学院进行集中形式审查。
3月11日—3月14日:申请人根据形式审查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网上提交正式版。
3月15日:各学院将所有项目申请书终稿纸质文件1份、签字盖章页1份和单位签章后的申报清单(含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根据基金委时间节点要求,学校将进行整体查重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在3月14日16:00前在线提交申请书,查重过后不再受理新的申请。
3月15日—3月16日:科研院进行超项检查,及时反馈给有超项问题的申请人做人员修改。
3月17日—3月18日:科研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盖章、数据上传。
3月19日—3月20日:科研院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五、基金委ISIS申报系统操作提醒
1、项目申请人可向各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通基金委ISIS申报系统账号(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2、3月10日前各申请人若需对已在线提交的申请书进行修改,由学院科研秘书操作退回。
3、3月14日16:00之后,由于学校超项检查需要,将不再受理新的申请。若项目人员有超项问题,科研院会单独联系申请人并退回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截止日期为3月16日24:00。
六、初审结果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9年5月6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七、其他
1、申请书纸质材料最终稿要求双面打印并装订,交基金委一式一份,申请书签字盖章页单页、形式审查表各一份留存科技处。
2、联系人:科技处 秦燕娟 86915185
科技处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