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省级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委):
根据浙江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和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办法,现就2019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2019年度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率先建成创新型省份的规划部署,突出“四个强省”工作导向,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应用对策研究,为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决策参考与服务支撑,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一)重点项目 重点项目需紧密围绕以下选题进行申报,拟定的申报项目名称应当与以下主题相吻合,项目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6~10万元。 1.联动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政策与对策研究。包括加快构建“产学研用金、才政介美云”十联动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的重要政策举措及创新创业生态监测评估;科技、教育、财政、土地、投资、税收、人才、产业、金融、知识产权、政府采购、军民融合等政策的协同推进机制;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闭环形成机制;沿海发达省份与我省之间科技创新工作优势与弱势比较分析,以及深圳等国内科创中心在相同阶段采取的政策保障措施分析;国内外科技创新政策比较分析和国内外创新资源集聚机制;促进我省进一步融入“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的机制;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育机制;提升地方基础研究水平的有效举措及绩效评估;创新型县(市)建设与评估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举措;与科技创新相关的立法研究等。 2.科技体制改革的主攻方向及相关举措研究。包括超常规提升我省科技创新能力、使创新成为我省高质量发展第一动力的有力举措;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的顶层设计与制度供给;科技系统“最多跑一次”与“放管服”改革的着力点与配套政策;创新资源高效配置与科技计划体制改革;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科技创新人才分类评价制度改革;市县全面创新改革的推进与考核评估机制;创新强省的科学指标体系与市县创新工作绩效评价方法;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有关问题与相关举措;推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的相关政策举措及国家自创区开展投贷联动等金融创新改革试点的可行性研究等。 3.提升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研究。包括我省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提升科技创新对实体经济增长贡献度的有效路径;研究分析国内外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培育科技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对策建议;国内外独角兽企业比较分析及培育机制;研究分析当前我省企业创新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制度性成本制约及其成因;国内外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普惠性财税政策研究;我省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普惠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调查与分析等。 4.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和载体(基地)建设的体制机制研究。包括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科技城、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之江实验室、西湖大学、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的相关机制和重大举措;完善对重大科学装置、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研发“飞地”等支持机制的相关政策举措等。 5.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研究。包括加快推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努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的重要举措;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完善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体制与收益分配机制;加快建设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政策举措;技术市场与专业中介机构的培育;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奖励机制和有别于一般国有资产的高效处置方式等。 6.促进高新技术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机制研究。包括我省产业核心技术分布领域及摸底分析;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国际竞争力分析;数字经济的内涵及支撑数字经济的新技术、新产业研究;国内外数字经济发展情况及典型经验分析;浙江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的主要路径和对策建议;科技支撑我省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政策举措;我省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产业领域的发展态势分析;美国等国外法律制度和贸易政策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的制约及对策建议等。 7.科技促进民生事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包括科技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政策研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的政策举措;大力发展民生科技,促进细胞治疗等前沿医疗健康技术发展的政策研究等。 (二)一般项目 一般项目在以下领域中自由选题申报,每个项目财政经费资助额度3~5万元。选题范围包括: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社会环境及体制机制研究;科技创新与商业模式创新融合发展的路径研究;创新型企业与新型研发机构研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模式与政策研究;高技术服务业与现代服务业现状及发展态势研究;创新方法案例研究;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研究;科技伦理、文化与环境建设研究;国内外科技政策跟踪比较以及热点问题研究;其他社会管理领域中创新发展政策研究。 项目的研究期限为2年,2019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实施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二、申报要求及审核原则 (一)申请项目应具有创新性、针对性,要求以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决策应用为导向,立足浙江省情,技术路线可行,注重研究的实证性、对策性、操作性,提出有建设性的对策建议。 (二)申报单位应当是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应研究条件的公益性机构。申请人应熟悉省情,具有与申请项目相应的较全面的基础理论知识、工作基础,具备较高研究水平与组织协调能力。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含)学历。 (三)优先支持优秀研究团队开展稳定持续的专题研究。优先支持深入一线实地调研、数据确凿、研究方法科学、分析全面深刻、操作性强且有明确成果应用部门的调研类、实证研究类项目。鼓励高校院所与地方政府部门或高新区联合申报相关研究项目。 (四)各归口管理部门按限额申报数推荐,限额与各承担单位科研信用综合情况挂钩。鼓励年轻人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年龄在35岁以下的数量应占各单位申报数的35%以上,项目负责人担任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数量不高于申报数的20%。 (五)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排名前3位)不得超过2项(包括在研项目),如果申请人已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且未结题验收的,应当在通过结题验收后,才可申报2019年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六)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申请课题,须在申请表上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省自然科学基金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的,其申请的软科学项目将不再立项资助;项目申请人近两年内主持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类项目和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课题等国家和省部级项目,与申请的软科学项目属于同类主题或研究内容存在较高相似性的,原则上不予立项资助。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项目申报统一通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办事大厅”(http://www.zjkjt.gov.cn/news/node05/index.htm)进行网络申报。请申请人选择“省级软科学研究计划的评审”,点击“网上办理”,跳转至“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审批系统”,选择个人注册,使用本人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将跳转至软科学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和登录过程中遇有技术问题,可咨询0571-85214237、85118011)。 (二)材料要求 各单位按限额申报数汇总组织推荐,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包括:申请表(签章)和可行性报告;项目汇总表,内容包括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申报计划类别、职称(职务)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申请表签章页(承诺书和初审意见部分)和项目汇总表(盖章)由归口管理部门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中,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在提交申请前,申请表上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名,项目组全体成员须知情同意。 (三)申报时间 2018年5月21日开放网上申报系统,6月29日申报截止。 (四)形式审查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各归口管理部门需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表等电子附件材料中应回避项目申请单位及项目组成人员的具体信息。 省科技项目受理中心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可在申报截止日前进行补正并再次通过网上提交。各申报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后应及时关注用户端口提示信息,以便及时修改。 请各单位认真审核把关,做好择优推荐工作,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受理中心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浙江科技大楼117室,联系人:都康飞、张慧,电话:0571-85214237、86512650。 业务咨询:政策法规处黄明星 0571-87054124。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5月10日 |